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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工会会员婚、丧、病及退休离岗慰问的暂行办法
日期: 2024-07-01      点击数: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工会会员婚、丧、病及退休离岗慰问的暂行办法

 

根据《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》(湘工发〔2018〕20 号)规定: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时,可以给予不超过 1000 元的慰问品。工会会员生病住院,应予看望慰问,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(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)。工会会员去世时,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;其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子女去世,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。工会会员退休离岗,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,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。结合学校实际,现制定工会会员婚、丧、病及退休离岗慰问暂行办法如下:

一、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时,给予1000元的慰问品。

二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,应予看望慰问,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(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,生育住院与生育不重复慰问)。

三、工会会员去世时,给予2000元的慰问金;其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子女去世,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。

四、工会会员退休离岗,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,同时发放1000元的纪念品。

此办法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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